发布时间:2024-11-09 12:15:04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兰州10月9日电 (记者 闫姣)“《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第二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也是西北地区第一部专门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切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贡献了甘肃智慧、提供了交通样板。”9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肃军介绍说。
兰州市榆中县依托农村公路“毛细血管”,探索发展“路衍经济”。(资料图)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供图当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发布。
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甘肃省已基本形成权责相对统一、层级分工较为明确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系,初步实现了改革目的。但受多方面因素制约和影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然存在行政执法主体缺位、行政执法机构性质不统一等问题,亟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通过立法保障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有效破解交通运输执法中面临的困境和问题。
张肃军表示,《条例》共七章三十六条,分为“总则”“执法规范”“执法协作”“执法保障”“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等内容。第二章执法规范,对执法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三章执法协作,明确了内部协作、外部协作、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第四章执法保障,从经费保障、人员配备、装备保障、尽职免责等方面分别作出规定。第五章执法监督,从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强化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对失职追责作出了规定。
张肃军称,《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促进该省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民众满意交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
【编辑: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