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21:07:12 来源: sp20241109
本报讯(记者崔晓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等决策部署,保障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7月12日至13日,民政部在京召开全国养老服务监管工作大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相关负责人受邀参会,会议期间,针对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情况接受记者采访。
老年人在养老机构遭受侵害,很多时候与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有关,如何杜绝这一情况发生?
“各地检察机关一方面携手民政部门通过法治宣传,加强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另一方面将防范关口前移,加强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入职查询。”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相关负责人举例介绍,安徽省明光市检察院推动该市民政局完成对养老机构现有从业人员违法犯罪前科排查,对有前科劣迹的从业人员建档立册,重点关注,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和法治培训,研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问题总是在实践中发现并推动解决。该负责人介绍,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养老机构内失智老人暴力殴打失能老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养老机构在对入住老人评估时,重行动能力轻精神状态,分区、分级护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检察机关针对该问题向养老机构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将检察建议抄送当地民政局,涉案养老机构进行了积极整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是否达标,也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能力,各地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民政、消防等部门协作配合。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积极与当地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对接,就养老机构监管常态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达成共识;福建省检察机关通过“四大检察”一体发力,主动延伸办案和监督触角,如将乐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并联合民政、消防部门进行回访,确保安全隐患排除到位。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检察机关将持续抓好“十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与正在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一体推进,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美满的晚年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薄晨棣、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