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气候变化领域法规5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11-09 20:22:14 来源: sp20241109

  2月2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说,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已完成了两个履约周期,覆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纳入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也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

  作为我国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法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赵英民说,《条例》对体制机制、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开启了我国碳市场法治新局面。

  电力行业总体减排成本降低约350亿元

  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赵英民说,全国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制度规范日趋完善,市场活跃度逐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全面改善,碳排放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价格发现机制作用日益显现。

  全国碳市场一方面利用碳排放配额分配,将碳减排目标要求直接分解到企业,使企业成为减碳主体,压实了企业责任;另一方面通过碳排放配额交易,为企业履行减碳责任提供了更为灵活的选择,降低了行业和全社会的减碳成本。据测算,在两个履约周期,全国电力行业总体减排成本降低了约350亿元。

  赵英民说,通过全国碳市场的健康运行,我国还探索建立了符合实际的重点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培养了一大批碳减排、碳管理专业人才和相关机构,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通过法律手段、监管机制保证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保证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的基础,可以说是碳市场的“生命线”。

  “大家都注意到,实践中已出现了排放数据造假的苗头性问题。”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张要波说,因此,《条例》把有效防范、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作为重要内容,从强化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四个方面,着力完善制度机制,保障碳市场政策功能的发挥。

  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中不同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了多种法律制裁手段,包括警告、核减碳排放配额、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检验检测资质、禁止从事相关业务、责令停产整治等。

  赵英民说,除了法律手段,我国还建立了碳排放数据质量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实施“国家—省—市”三级联审,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智能预警,将数据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据统计,在第二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对300多万个碳排放参数数据进行自动识别校验,及时发现并解决了7.2万余个数据异常问题。

  争取尽快实现全国碳市场的首次扩围

  我国碳排放主要集中在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重点行业,上述八个行业约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75%。目前,全国碳市场纳入的发电行业,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40%以上。

  赵英民说,未来,全国碳市场将结合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要求,优先纳入碳排放量大、产能过剩严重、减污降碳协同效果好、数据质量基础好的重点行业;科学合理确定不同行业纳入时间,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碳市场覆盖碳排放重点行业,从而构建更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争取尽快实现全国碳市场的首次扩围。”赵英民说,随着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不断扩大,碳排放资源在不同行业间的优化配置,最终将实现全国总减排成本的最小化。(记者 李 禾)

(责编:王仁宏、李楠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