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07:20:32 来源: sp20241102
中新网 广州11月7日电(记者 方伟彬)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发布消息称,近三年,该省法院共审结跨境赌博犯罪一审案件1369件2191人,共判处罚金1.13亿余元人民币。
当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打击跨境赌博犯罪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依法严惩为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结伙开设赌博网站、代理推广网络赌博平台或游戏、架设赌博网站中转平台、组织外围赌球等类型犯罪。
通报称,在梁某杰等8人开设赌场案中,“澳门葡京娱乐场”跨境赌博网站在菲律宾马尼拉设立工作室,组成运营团队,通过代理推广,发展中国境内会员以“捕鱼达人”“棋牌对战”等多种形式参与线上赌博投注。2014年5月至2020年11月,该赌博网站共在中国发展代理2736人、吸收赌客162689人,接受下注赌资1.6亿余元人民币。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梁某杰、吴某庭、夏某举、夏某群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参与开设跨境赌博网站,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梁某香、周某辰、古某杰、陆某华明知系赌博网站仍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技术支持服务或担任代理并发展会员,均应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通报称,在李某宏等14人开设赌场案中,2018年3月,被告人李某宏在澳门“太阳城”博彩公司开通信用账户,并与丈夫即被告人徐某平纠集包括多名亲属在内的12名同案人,形成人员稳定、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招揽、组织境内赌客赴澳门“太阳城”赌厅赌博。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该犯罪组织共向其中158名内地赌客提供筹码共计港币1.3亿余元,涉赌“抽水”港币5000万余元,同时与赌厅对赌客人输赢,非法盈利港币30万余元。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李某宏、徐某平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完) 【编辑:张子怡】